电话:4006 506 109
宏诚职聘欢迎您! 手机端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热门新闻

车险改革9月19日正式实施,你将得到哪些福利?有车没车都要看

来源:综合自中国新闻网、人民日报、腾讯 时间:2020-11-02 作者:宏诚职聘 浏览量:

9月3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开始实施。

图片1.png

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

车险综合改革有哪些亮点?服务会不会更好?价格会不会上涨?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预计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1、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拟提高到20万元,商车险最高1000万元

图片2.png

1)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提高到20万元

改革后,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交强险限额大幅度提高,交通肇事强制赔付数额会更高,有助于保护事故中受伤者的权益。

2)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3)商业三者责任险最高限额提高

《指导意见》将示范条款的商业三者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2、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全面

商业险主险责任扩大,保险责任更全面。

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

01、机动车全车盗抢

02、玻璃单独破碎

03、自燃

04、发动机涉水

05、不计免赔率

06、指定修理厂

07、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

车损险主险增加的这7项保险责任,过去分属7个附加险,消费者只能投保相应的附加险才能获得对应的保障,《指导意见》将附加险放进车损险条款,大大提高了车损险的保障范围。

1)盗抢险纳入车损险主险保障

目前,商业车险有4个主险,分别是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

很多车主除了第一年买车的时候被捆绑购买盗抢险,大部分时候都不会单独购买盗抢险。在《指导意见》中,盗抢险从主险中删除,相关责任添加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中。

条款修订后,消费者无需考虑是不是要单独购买盗抢险,如果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同样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得理赔。

2)地震灾害不再免赔

增加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扩大保障的同时,对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进行了删除,如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剔除免责条款。也就是说,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此次将巨灾风险纳入到车险条款中,是我国巨灾风险保障的一次尝试与突破。

3、车险费率总体降低,商业附加险费用率下调

《指导意见》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实际操作中,附加费用率可以简单理解为手续费率。在今年4月由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下发《示范型商业车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中,附加费用率上限由35%下降到30%。

《指导意见》进一步下调至25%,体现出监管打击车险价格战的态度更加明确。对于车主来说,这意味着买车险时获得的“福利”将会缩水。

在商车险方面,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进一步优化。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提高,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4、加强线上服务,让消费者投保、理赔更便捷

此次改革明确提出,积极推广电子保单制度,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基础上,鼓励财险公司通过电子保单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车险承保、理赔等服务。 

5、支持车险模式创新,安全记录好的车主保费更便宜

此次改革将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下浮比例由原来的最低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指导意见》中提出: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UBI(无赔款优待系数)指的是根据使用车的情况来定损买保险的商业模式。如果车主驾驶行为好,违章少,里程少,买保险金额就少,来鼓励车主文明驾驶,少出交通事故。

特别提醒: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 2020-2024 宏诚职聘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1763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7250

EMAIL:kf@zysiji.com 客服微信 18618213825

ICP经营许可证:京B2-20191844 人力资源证: 1101062018365

用微信扫一扫